4月1日,作为按季度申报的全新税种,环境保护税在全国范围迎来首个征期。4月2日上午9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兰州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内,申报缴纳了一季度环保税共计58万元,成为我省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票。同日,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也完成了一季度环保税的申报缴纳。这标志着已征收15年的排污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1 征税额度标准按最低档税额执行
2003年,我国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4类污染情况开征排污费,即环保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种类、数量,核定企业排污费标准及总额。今年1月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取消“排污费”改征“排污税”,以解决排污费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随意减免、干预等难题。
据兰州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额度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和1.4—14元。考虑到甘肃经济发展现状和环境承载能力,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最低档税额。即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
记者了解到,这一标准基本维持了排污费向环保税的平移,对缴纳企业影响不大。刚刚缴纳了一季度环保税的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环保科主任任红霞向记者表示,由“费”改“税”,并没有加重企业的纳税负担,基本上是排污费向环保税的平移,费用总体不变。
2 全省已确定环保纳税人2939户
“谁排污谁缴税,减排达标可减税,是环保税最突出的特点。”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桑自武介绍称,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排污者要通过缴税承担必要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费用。不排污、不污染环境则不缴税,达标排放,可享受税收减税政策。比如,纳税人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截至目前全省环保纳税人已达到2939户,在征管系统中完成了2521户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据初步预测,2018年全省环保税收入在3.1亿元左右。同时,来自兰州市地税局的数据则显示,目前兰州市符合纳税条件的企业有548家。
来源: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琼实习生郑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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