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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新焚烧标准对行业的影响有多大?

分类:环联生态 > 专家专栏    发布时间:2017年3月7日 10:33    作者:张益    文章来源:

  2014年4月9日上午,在由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4项环境保护标准。

会议指出,为推进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在适用范围上,纳入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启动、停炉、故障或事故排放的控制要求,严格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恶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标准。会议决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据悉,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于2001年发布后,对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控制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各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大量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集中出现,它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为此,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下达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修订任务,没想到这一修订过程长达六年。

期间,标准修订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意见和送审稿等工作。2011年10月10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了标准审议会,2013年10月11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再次组织召开了标准讨论会,2013年12月4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务会审查该标准,2013年12月26日环保部部长专题会议决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其后,编制组针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最终的报批稿,直到2014年4月9日获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笔者认为,该修订标准的发布和污染物限值的进一步严格,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树立了新的标杆,它将有利于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的长期和健康发展,也给有实力和有责任的相关固废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或兼并机会。

对于标准提升对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的影响,笔者有两个基本判断:一是总体影响或不会很大,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提前消化,而且近几年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基本上都已经执行类似的高标准;二是影响是不平衡的,对大型焚烧厂的影响小于小型焚烧厂,对新建焚烧厂的影响小于原有焚烧厂。值得关注的是,业内比较关心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最终并没有在新标准中规定

除环保部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外,相关标准还有国家发改委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及住建部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置与运行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等,它们一起共同构成我国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标准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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