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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土壤年特稿】土壤修复十讲之九:土壤修复瓶颈与解决对策

分类:环联生态 > 专家专栏    发布时间:2017年3月6日 13:45    作者: 张益    文章来源:

来源:固废观察 作者:张益

“我国土壤修复领域目前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是缺乏顶层设计,治理思路不清晰;其次是地方虚增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现象严重;第三是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基本上是在套取中央资金。”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资环业务部主任于晓东这样认为。

业内专家表示,处于启动阶段的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就目前来看,从政策、法规、标准到资金、技术、商业模式,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远未成熟,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虽前景看好,但任重道远。

商业模式:期待明晰

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这一基本原则。由于土壤污染具有渐进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当发生土壤污染引起的事故时,污染企业可能已不存在,产权也早已发生转移,该由谁来为这片污染场地买单就成为一个难题。此外,大面积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费用极大,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人,导致治理几乎无法推动。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阳生认为,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应该是今后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趋势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让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购买专业环保公司的污染土壤修复服务,并与环境监管部门共同监督治理效果。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司副处长丁敏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的责任方,以及“谁污染,谁治理”中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终身责任和无限责任。

目前国内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地段较好的建设用地上,政府或开发商都愿意买单将一些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后作为储备土地,再进行商业开发或住宅建设。而对于没有商业价值的农村污染土壤,地方政府出资修复的积极性并不高。修复企业也会重点选择一些资金缺口较小的项目来跟踪,“一个是财政补贴多的,一个是土地开发价值高的。”

管理体制:亟需转变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体制功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土壤环境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包括环保、国土、农业、建设等,监管职责分散,缺乏部门协调联动的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同时,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机制缺失,对污染者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此外,当前我国土壤污染信息的收集与公开程度与大气和水体环境质量的信息收集与公开程度相差甚远,信息量的严重不足与信息的不公开均十分不利于土壤环境的污染防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玉歆认为,为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应实行多部门的联合管理;同时,应强调公民的环境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这样既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也会给污染制造者施加一定的社会压力。

资金投入:缺口巨大

污染土壤修复的成本非常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例如,曾被称为“中国汞都”的贵州万山特区仅对4783亩污染耕地进行修复的预计投资就达20亿元。有权威数据统计,当前我国仅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业耕地就有2000万公顷,即使采用成本相对较低的植物修复法,其修复资金也将达到数万亿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计划在“十二五”期间用于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仅为300亿元,远远无法满足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非常之大。

修复技术:尚显薄弱

我国污染土壤面积大、分布广,且污染类型、程度深浅和自然条件复杂多变,因此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和工艺要求极高,但我国现有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总体上尚显薄弱。例如对于广受关注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还处在试验阶段,迄今为止国内还鲜有成功的大面积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案例。而目前小范围内应用的各种修复技术又都各有弊端:物理修复方法花费相对较大,化学修复方法容易引起土壤质量下降,生物修复方法耗时较长。因此在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大量开展前,组织开展适用于不同类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十分重要。

产业发展:还不成熟

我国污染土壤修复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良性的产业链条,整个产业市场目前基本处于信息封闭化和竞争无序化的状态。同时,我国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种类较单一,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整体性,工程应用与装备严重不足,国家层面建立技术筛选体系才刚刚起步,且缺乏对研发的支持和引导。此外,工程技术人才的缺乏也是此领域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对此,环保部南京土壤所处长滕应建议,需尽早建立从业资质认证体系,以保证企业有序竞争,形成健康的修复产业市场。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则建议政府应支持在国内的高校设立相关的土壤修复专业,培养专门人才。

解决对策:多元并举

面对我国目前日益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

五大举措推进防治

一是编制土壤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的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

二是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三是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保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

四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污染土壤修复。

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三个层面形成合力

政府层面,多措并举扶持发展。现阶段我国土壤修复的责任主体还不明确、商业模式还未成型、资金渠道还不畅通,尚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或行业。因此,能否尽快建立完善的政策标准、设立专项的信托基金、界定合理的责任主体、形成创新的商业模式、开发适宜的技术装备等,是促进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市场破土释放,逐步解决法律、资金和技术等难题,并保障其健康和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企业层面,参与竞争发展壮大。预计经过5年左右群狼乱舞的局面和大浪淘沙的洗礼以后,我国土壤修复市场会逐步形成相对于其他环保领域更高的行业集中度。同时,“先进的成套技术和装备、强大的投融资和工程管理能力、良好的政府关系和内部机制”这三个要素,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

公众层面,提升意识推动防治。作为土壤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及治理结果的受益者的社会公众,一方面要加强对土壤环境污染、政府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对土壤修复事业给予充分的理解与支持;政府也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

相信,通过上述“五大举措”和“三个合力”的逐步培育和形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行业发展的美好明天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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