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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舟山共同富裕的生态“密码”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6日 10:29    作者:    文章来源: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邵甜

  近年来,舟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彰显海岛生态优势,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生态+”策略,不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海洋海岛地区的生动实践,奋力推进共同富裕新实践。
 
  一方面,坚持“+生态”,厚植“共同富裕”环境基础,坚持海陆统筹,生态整治修复并举,切实加强入海污染物控制、突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美丽海湾建设、强化岸线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2020年,舟山市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比42.8%,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同比下降26.4个百分点,并获浙江省海洋大禹鼎。
 
  另一方面,坚持“生态+”,牢牢把握共同富裕核心要义,始终把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作为价值指引,以环境标准倒逼、数字化改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助推发展,在GDP增速全省的同时,持续保持空气质量,有力促进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海洋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区生产、生活、生态高度和谐。
 
  “点线面”协同治理,打造美丽蓝色海岸
 
  1.整治入海排口污染“关键点”
 
  舟山结合2020年全省入海污染源排口排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组织生态环境、城管、住建、交通、港航、渔业、农业农村等7部门联合推进1552个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确定59个重点问题排口,列入市级整治销号管理清单。通过陆上监管、海上巡查和省厅卫星水色影像遥感,形成了海陆空一体化的监管模式,探索构建了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海排口监管体系,实现入海排口“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查”。
 
  2.重塑美丽“海岸线”力促碳汇渔业
 
  以普陀区为试点,总投资6.25亿元,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打造省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全国海上生态修复金名片”,目前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已在定海、嵊泗、岱山推广;以东极海洋牧场为试点积极发展碳汇渔业,近两年,舟山每年海水养殖贻贝、蛏子等贝类产量约23.6万吨,从海水中移出的总碳量约为2.4万吨,碳汇渔业成效初显。
 
  3.扩大海漂垃圾清理“覆盖面”
 
  印发《舟山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划定湾滩321个,涉及岸线总长度942公里,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湾滩长制组织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湾(滩)垃圾收运体系的指导意见》,形成源头减量、治污保洁、清理转运全链条的岸滩垃圾治理格局。建立海上环卫机制,创建11个文明示范湾滩,建立海域海岸线保洁队伍750人,保持岸滩洁净。
 
  4.积极推进海岛特色“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突出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城乡统筹,在推进镇(街道)建设的同时,将乡纳入建设范围一并规划实施,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工业园区、115个生活小区、26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低小散”整合提升,促进海洋经济提质增效
 
  1.深化船舶行业整治,推进绿色修船
 
  强化政策,出台《全市规模以下“低散乱”修船企业整治提升方案》《舟山市推进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舟山市船舶修理行业环保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形成修船行业污染防治“船十条”标准;每年规范开展全市绿色修船企业评选,高标准推进规下修船企业环境治理,开展地毯式排查和执法专项行动,高水平制定《舟山市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条件(试行)》,浙江(舟山)自贸试验区“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改革得到国务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2.严格水产鱼粉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弥补监管缺失
 
  出台《舟山市鱼粉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强化整合整治,采用全封闭湿法鱼粉生产设备,大幅减少废气排放。引导丰宇等企业打破鱼粉单一产品线,研发了基于水产中间料的酶解鱼溶浆、海洋生物肽、不饱和脂肪酸鱼油等多种新产品,实现环保和经济效益双赢。出台《舟山市水产加工行业环保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试行)》,2021年对勾山、浦西区块的50家水产加工企业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推动企业基本完成规范整治。
 
  3.攻坚水产加工高氮磷废水排放难题,实现“变废为宝”
 
  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舟山驻点跟踪研究成果,对全市水产加工行业进行全面梳理和问题诊断解析,形成了“水产加工行业高氮磷废水全产业链条的污染减排与工艺重塑”技术和解决方案,提升水产加工行业可持续性发展潜力。在普陀区企润食品等实施了金枪鱼高氮磷废水资源化与高值化开发利用项目,目前已有5家企业实施了资源化利用项目改造。
 
  “前中后”健全机制,夯实海岸治理保障
 
  1.立法先行,完善法制管理体系
 
  今年立法并生效的《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精准化、系统化闭环管理,实现“海陆无缝交接”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同时数字化改革助力落实《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全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信息平台上线,实现了联单全过程管理电子化、统计分析大数据化、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化。
 
  2.集中强基,补齐治污设施短板
 
  全市重点水产园区均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针对水产加工旺淡季特色,构建区域污水协同处置应急应对措施。开展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视频机器人检测仪等,对海洋生物园区、展茅工业园区、干览远洋渔业基地等水产加工企业排查190余家次。完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全市建成3个船舶生活污水固定接收点,渔业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沿海二级及以上22个渔港均配置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设施。
 
  3.筑牢后盾,强化联动监管执法
 
  舟山市海警、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海事等涉海部门联合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检查,2020年至今,联合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排查海岸工程项目260个次、排污口140余个次,下发联合检查单31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以数字化改革促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今年上半年,舟山陆海统筹环境协同管理平台环境问题智能化发现查处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和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经验交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试点经验获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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