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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祥信:逐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

分类:环联生态 > 专家专栏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6日 14:01    作者: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喆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近10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653座城市,已建设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88座,日处理能力是18.6万吨。2008年前后,针对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民众邻避现象,曾掀起过对垃圾焚烧厂建设的质疑,但随着垃圾焚烧技术的成熟和其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的显现,这种处理技术已逐步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公众也逐渐从对垃圾焚烧污染的顾虑,转向对焚烧厂运行监管的关注。

2015年10月,《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正式实施。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该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郭祥信。

标准让日常监管规范化

郭祥信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厂的运行过程监管很多是流于形式的,主要做法是派人每天到厂里查看一下,或是在厂里设个监管人员办公室,监管人员天天去焚烧厂上班,而对焚烧过程的一些关键工作没有实施真正监督作用。

该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焚烧厂运行监管人员提供一个技术依据,使监管人员知道日常监管应该做哪些工作,应重点监督哪些关键环节,真正起到提高垃圾焚烧厂运行管理水平的作用,做到安全运行、达标排放。

监管重视关键运行环节

焚烧厂内设备繁多,系统复杂,监管不可能也不必要面面俱到,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事半功倍。该标准将垃圾进厂计量、垃圾焚烧炉燃烧工况、垃圾焚烧炉的启炉和停炉、炉渣的取样和热灼减率检测、烟气净化系统运行工况、烟气净化耗材消耗量、焚烧工况参数、烟气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各重要监测与计量仪器的校验、标定及有效性检查、渗沥液处理、厂区臭味控制、飞灰处理、焚烧厂运行数据储存、全厂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关键内容列为监管重点。这些内容和环节是决定焚烧厂运行水平的关键,抓住这些就可以确保焚烧厂的稳定达标运行。

以环保达标为终极目标

垃圾焚烧监管以环保达标为终极目标。而保证在一定温度下的充分燃烧成为实现环保要求的前提。所以,此监管标准更加注重对炉膛温度和燃烧工况的控制。

以流化床焚烧炉监管为例:对于烧煤助燃的流化床焚烧炉,标准要求日常加煤量应使炉膛温度保持850℃以上,而不能简单以加煤比例是否低于20%来控制。因为当垃圾水分高时(一般为夏季),加煤比例 20%,不一定足以使炉膛温度保持850℃以上,这时就需要多加煤用于维持炉温。当垃圾水分较低时(一般为春秋冬季),加煤比例可以低于20%。控制 20%的加煤量可以从全年的加煤量考虑,而不是以某一个月或某一个时点的投加量进行控制,以保证垃圾的充分燃烧,减少生活垃圾不完全燃烧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运行效果纳入监管考核

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处理费结算多为每月结算一次,为使焚烧厂运行单位自觉按规范运行,标准要求监管人员每月对焚烧厂进行一次考核,并向政府提交月监管报告,以便政府根据月考核结果拨付该月垃圾处理补贴费。

郭祥信介绍,月考核主要针对垃圾焚烧的关键运行环节,考核评分全量化。月监管报告中将该月的一些关键运行数据以表格形式列出,如垃圾进厂量、垃圾入炉量、渗沥液产生量、炉渣产生量、活性炭消耗量、总发电量、总上网电量、耗电量、焚烧线累计运行时间、炉膛温度任一测点低于850℃的最大累计时间等数据,让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人员一目了然。月考核报告中还要求并附该月全部运行记录资料,供相关人员查询或对该月运行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据悉,围绕着该部标准的宣贯会将在6月下旬和8月下旬,分两次展开。一方面对监管标准进行解读,另一方面将对监管经验做一个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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