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发布《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拟将资阳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详情如下:
《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将《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可以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至: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污水处理收费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污水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纳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决定调整资阳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资阳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变,仍执行2.05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资阳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资阳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有关部门、执收单位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污水处理分类标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顺利实施。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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