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或“公司”)关注到近日部分公共媒体上出现关于大股东股票质押的相关信息,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降低质押率的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3.4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7%。截至2018年10月1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股份11.13亿股,占其持股比例82.88%。目前整体质押风险可控。
控股股东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质押安全。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拟出让占东方园林总股本不低于10%的股权,转让股权所筹集资金将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以大幅降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率。
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的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引入国资战略投资者计划
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的本次股权转让,目前已与相关央企、地方国资进行了多轮谈判,相关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中国生态环保事业有非常大的行业空间。在河流治理等生态修复领域及工业危废处置领域,公司将与国有资本展开全面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为中国的生态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原标题:东方园林:澄清公告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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