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观察│2017年垃圾焚烧行业:市场规模超千亿 “跑马圈地”或加剧

分类:固废观察 > 固废处理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4日 12:26    作者:中国环联    文章来源:中国环联

2017-01-11


导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增速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攀升,每年产生约1.9亿吨城市垃圾和6500万吨左右的县城垃圾。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增速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攀升,每年产生约1.9亿吨城市垃圾和6500万吨左右的县城垃圾。从全国范围看垃圾处理仍然以填埋为主,但填埋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垃圾处理需求,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日益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


  2011-2015年中国生活垃圾清运量


年份

城市(万吨)

县城(万吨)

合计(万吨)

2011年

16395

6743

23138

2012年

17081

6838

23919

2013年

17239

6505

23745

2014年

17860

6657

24517

2015年

18377

6792

25169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无害化处理工作,国务院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性政策,并且出台了相关处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十二五”期间中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及增长率




  垃圾焚烧可以快速处理堆积成山的垃圾,有效减小垃圾的体积50%-90%,同时通过焚烧发电,既解决了垃圾填埋的占地、污染问题,又实现了能源的清洁回收利用。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 亿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3 年我国生活垃圾填埋比例占68.2%,垃圾焚烧占30.1%,而2014年、2015年、2016年垃圾焚烧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近年来不断出台政策支持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也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范畴,享受电力优先上网及政府补贴优惠上网价格,地方政府开始高度重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逐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垃圾焚烧发电已成明星产业。


  “十二五”期间中国垃圾焚烧总量变化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4-2020 年)规划》,至2020 年全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 万千瓦,为2015 年(1300 万千瓦)的2.3 倍,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作为生物质发电的一种。基于以上数据,预计我国“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将实现快速发展,未来3-5 年仍将成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黄金发展期。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有填埋、堆肥和焚烧等处理方法。卫生填埋曾是我国处理垃圾的主要方法,优点是建设投资成本较低、运营成本较低、技术成熟、对垃圾的要求较低,但缺点是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渗滤液处理成本较高、渗漏风险大,易造成二次污染;垃圾堆肥是建立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之上,我国的垃圾主要为混合垃圾,不适宜直接堆肥,因此该技术很难推广,处理厂数量也在不断减少。


  垃圾焚烧与填埋法相比,能更有效的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减量化”:在垃圾经过焚烧后,一般可减重80%,减容90%以上,可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


  “资源化”:按热值比较,每吨生活垃圾约相当于0.2-0.25吨标准煤,垃圾焚烧发电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相当可观;


  “无害化”:垃圾焚烧主要生产的气体为二氧化碳。


  因此,在人口密度较高而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如日本、德国、新加坡,焚烧法已经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目前,国内垃圾处理仍然以填埋为主,但垃圾焚烧成为政府力推的主要方向,其比例预计在三年左右超过填埋。


  我国三种方式垃圾处理厂增长情况(座)




  垃圾焚烧处理厂数量比例不断增长,%




  目前,垃圾焚烧行业是环保产业中商业模式最清晰的子行业,垃圾焚烧运营公司和政府签订BOT 或BOO 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最后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垃圾处置费的补贴和上网电费。从收入端来看,垃圾焚烧运营不仅从政府处获取补贴,还可以通过销售电力获得收入,盈利保障力度较大。


  发改委在2012 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280 千瓦时的部分按照当地火电上网电价计算售电收入。


  垃圾处理补贴标准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一方面与垃圾发电项目所在的地域有关,东部发达地区补贴标准普遍较高,中西部地区偏低。比如上海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补贴标准超过200元/吨,而成都项目仅为70元/吨。另一方面与项目采用的焚烧锅炉技术有关,采用炉排炉的项目补贴标准一般在65-100元/吨,采用循环化床的介于15-60元/吨之间。据测算,垃圾焚烧发电每吨产能的总成本为90-120元左右,若垃圾处理费50-80元,每吨垃圾焚烧可发电约250-280度左右,则上网电费收入为162.5-182元,总收入约212.5-262元,其毛利率超过100%。


  各种发电方式上网电价(元/kwh)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集中度不高,各地方性小型垃圾焚烧厂较为普遍,通常一个县级市只能容纳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而最早进入该地区的企业将获得明显的先发优势,一旦在一个地区建立运行起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一般协议期为25-30 年,后续其他企业将很难进入该地区。面对巨大的市场及日趋激烈的竞争,行业公司均纷纷提升自身的技术及规模优势,,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经进入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公司在开拓新地区市场的同时,通过并购整合已有地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迅速做大做强将成为趋势,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将在并购市场胜出,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形成集合效益,通过项目的高运营水平获得收益。


  我们以“十二五”规划目标作为参考,预计“十三五”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那么到2020年,保守估计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将达到1亿吨,较测算的2015年处理量5760万吨增长4310万吨。


  保守估算,2016年起,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2016-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新增市场规模将近千亿。


  预测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万吨)




  垃圾焚烧发电市场规模预测(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链接:如何破解“一建就反对”困境

来源:央广网   作者:王建帆


图片来源新华社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最近表示,到“十三五”末期,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达到750万千瓦,相比2015年底约480万千瓦的量,增幅超过五成。但是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垃圾焚烧发电出现“邻避”效应,也就是人们担心这类项目对环境、身体健康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希望建在自家门口,因此导致项目落地难。如何破解这一困境?

  

  近年来,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陷入“一建就反对、一反对就叫停”的困境。说到其中原因,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朱明这样分析。

  

  朱明: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相关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对垃圾发电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没有发挥出来、监管不到位,项目公开透明不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已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处理不过关,引发群体意见。

  

  对于垃圾焚烧以及排放物的处理技术,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认为,国内已经很成熟了。

  

  韩晓平:现在垃圾的焚烧技术,我们国家的锅炉无论是排放指标还是效率,在世界上都已经非常先进了,所以这些方面大家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些年来我们的技术发展很快,达不到标准的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市场。

  

  另外,对于公众比较担心的二恶英问题,我国目前已经全面执行垃圾焚烧新标准,二恶英的排放限值达到每立方米0.1纳克,与最严格的欧盟标准一致。

  

  技术过硬,标准严格,为什么人们还是不放心?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关键问题出在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端——垃圾分类环节。垃圾焚烧的确可以快速处理垃圾,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东西都可以一股脑地拿去烧。

  

  林伯强:中国垃圾发电很重要的问题还是要在垃圾分类方面下功夫。打个很通俗的比方,假如说增加脱硫设备,那这个设备就是用于脱硫的,它不干其它的。我们每增加一个设备,它都有特殊用途,它的用途是根据烧的东西、释放什么东西而言的。假如说根本不知道烧的什么东西,你怎么知道怎么防止它呢?

  

  垃圾经过焚烧后,不仅可以发电,更重要的是它的重量和体积都会显著减少。所以,林伯强认为,在土地资源稀缺、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大势所趋。现在,政府要加强监管和引导,取信于民,从而破解“邻避”效应。

  

  林伯强:最重要的是要取信老百姓。取信老百姓关键还是在监管方面下功夫。监管到位的话很差的垃圾是不敢进去的,政府应该(考虑)怎么告诉老百姓我的监管是到位的。第二位的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政府怎么教育老百姓、怎么鼓励老百姓,包括环境方面的约束、经济方面激励,促使老百姓做好垃圾分类。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