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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环保部公布首批典型案例,涉及广东、山东、上海等地

分类:固废观察 > 热点观察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0日 14:26    作者:固废观察    文章来源:

 自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为期1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截至7月13日,共检查企业888家,对590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6%。

  近日,环保部公布了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首批典型案例,涉及广东、山东、上海。


(来源:CCTV13朝闻天下)


背景和目的

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环保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各检查组人员构成

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组现场检查内容

检查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各检查组人员构成

  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组现场检查内容

 检查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

7月4日至5日,环保部检查组分别前往广东、山东、上海等省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治污设施建设等问题。

环保部第1检查组(派出省份:辽宁)

7月5日,环保部第1检查组会同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局对赤城五金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破碎车间未按要求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可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未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当天,花都区环保局对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7月6日,下达处罚告知书,责令破碎车间停止使用,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7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废水收集后未经处理排入雨水沟


雨水沟排入外环境的出口

环保部第2检查组(派出省份:辽宁)

7月4日,环保部第2检查组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环保局对天时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新增两条生产线并投入使用;涉嫌通过暗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当日,韶关市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对污染设施查封扣押,并于次日立案调查。7月11日,韶关市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7.4万元,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执法人员对涉嫌偷排的排污口进行采样


生产车间环境恶劣

环保部第12检查组(派出省份:山东)

7月4日,环保部第12检查组会同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保局对万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停运,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梅江区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7月7日,梅江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0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环保部第38检查组(派出省份:福建)

7月4日,环保部第38检查组会同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环保局对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界东侧围墙外设有多个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部分废水经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未建设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7月5日,枣庄市薛城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于7月7日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25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对排污管道进行排查


厂区围墙外排放口


环保部第45检查组(派出省份:广东)

7月5日,环保部第45检查组会同上海市金山区环保局对上海东金塑纤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将直接冷却水排入下水道。金山区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7月12日,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9.5万元。


执法人员正在采集水样

来源:环保部发布


各检查组人员构成

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组现场检查内容

检查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

7月4日至5日,环保部检查组分别前往广东、山东、上海等省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治污设施建设等问题。

环保部第1检查组(派出省份:辽宁)

7月5日,环保部第1检查组会同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局对赤城五金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破碎车间未按要求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可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未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当天,花都区环保局对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7月6日,下达处罚告知书,责令破碎车间停止使用,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7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废水收集后未经处理排入雨水沟


雨水沟排入外环境的出口

环保部第2检查组(派出省份:辽宁)

7月4日,环保部第2检查组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环保局对天时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新增两条生产线并投入使用;涉嫌通过暗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当日,韶关市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对污染设施查封扣押,并于次日立案调查。7月11日,韶关市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7.4万元,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执法人员对涉嫌偷排的排污口进行采样


生产车间环境恶劣

环保部第12检查组(派出省份:山东)

7月4日,环保部第12检查组会同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保局对万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停运,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梅江区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7月7日,梅江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10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环保部第38检查组(派出省份:福建)

7月4日,环保部第38检查组会同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环保局对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界东侧围墙外设有多个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部分废水经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未建设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7月5日,枣庄市薛城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于7月7日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25万元,依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行政拘留。


对排污管道进行排查


厂区围墙外排放口


环保部第45检查组(派出省份:广东)

7月5日,环保部第45检查组会同上海市金山区环保局对上海东金塑纤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设施,将直接冷却水排入下水道。金山区环保局立即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7月12日,环保部门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9.5万元。


执法人员正在采集水样

来源:环保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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