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直接影响源头分类的整体效果,70%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地配套设施不完善(图3)。西部地区普遍存在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如图4(a)所示,多数的垃圾桶仅分为两类(58%),达到四分类标准的比例仅为7%。没有安置分类垃圾桶的比例高达35%。青海(8%)、贵州(5%)两地选择“四分类”的比例均不足一成,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均有待完善。
图 4 实施垃圾分类的困难分析 完善配套设施是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的硬件基础,但其所发挥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观因素,受政策宣传的影响较大。调查对垃圾分类政策的了解情况,结果如图4(b)所示,其选项包括“非常了解”“比较了解”“很少了解”和“完全不了解”,选择率分别为6%、34%、55%、5%。60%的受访者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充分,“非常了解”的受访者不足一成,政策认知水平较低。与青海样本相比,政策认知程度低的问题在贵州样本中更突出[Sig.(双侧)<0.05]。
调查垃圾分类政策的宣传力度,结果如图4(c)所示,其设置“很多”“较多”“一般”“较少”“从不”5个选项,选择率分别为4%、9%、27%、38%、22%。多数受访者认为宣传力度不足,认为宣传“很多”的比例不足一成,“从不”宣传的比例高达22%。与青海相比,贵州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更显著[Sig.(双侧)<0.05],极可能是贵州样本政策认知程度较低的原因。
调查政策宣传的实际效果,多数受访者认为相关宣传有用,“作用很大”和“有一点作用”的选择率分别为22%和46%。1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作用”,宣传效果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可能有助于改善宣传效果。
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助于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降低政策落实的阻力,但目前我国多数地区仍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的社会氛围,不利于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民众密切关注的焦点。垃圾“先分后混”一直是广受民众诟病的问题,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图4(d)所示,面对垃圾“先分后混”情况,尽管40%的受访者表示“坚持分类”,但多数受访者的参与意愿受到影响,分别有41%、17%、2%受访者表示“方便时分类”“改善前不分类”和“不再分类”。建议西部地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营造崇尚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带动民众积极参与。
借鉴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管理经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有助于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如图5(a)所示,强制分类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可以接受”和“一定条件接受”的比例分别为72%和4%,“不能接受”(13%)和“无所谓”(11%)的比例较低。推行强制分类措施具有多数居民可接受的良好基础,要尽快制定可落地的强制分类政策。建议开展改变不同群体接受意愿的针对性策略研究,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可能有助于改变居民的接受意愿。
图 5 垃圾分类措施的接受程度
湿垃圾破袋投放要求将垃圾袋解开或戳破,湿垃圾和垃圾袋分别投放,步骤繁琐且易弄脏手,部分居民不能接受。如图5(b)所示,此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多数受访者“可以接受”(68%)或“一定条件接受”(6%),16%和10%的受访者表示“不能接受”和“无所谓”。居民的接受程度较高,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完善配套设施有助于提高湿垃圾破袋投放的参与体验感,从而提高该措施的接受程度。西部地区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普遍不完善,建议配套人性化的垃圾分类设施,如洗手池、破袋工具等。
定时定点投放规定居民只能在特定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有助于统一管理并减少监管人力成本,但居民在实践过程中往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居民实施分类的成本。如图5(c)所示,此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可以接受”和“一定条件接受”的比例分别为61%和5%,“不能接受”和“无所谓”的比例分别为28%和6%。尽管居民的接受程度较高,但不能接受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该措施造成居民生活不便可能是重要原因,要尽可能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居民参与便利性,合理把握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如开设错时投放区等。
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较大程度影响居民参与意愿,通常可划分为强制型、激励型、社会规范型和引导型模式。合理制定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对西部地区垃圾分类推广意义重大。
多样化的管理措施组合方式可能更能满足欠发达地区实施垃圾分类的需求。如图5(d)所示,受访者对垃圾分类管理措施未显示统一的选择倾向,呈现“多元化”特点,选择顺序依次为“分类奖励”(30%)、“强制惩罚”(24%)、“督导员指导”(23%)、“道德约束”(23%),比例较为接近。多样化管理措施的组合运用,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同步改变不同群体参与意愿的目标。
不同地区在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应有所侧重。以卡方检验分析两地受访者对管理模式的选择差异,见图5(d),两地样本在“分类奖励”和“道德约束”两项的选择差异不显著,而“强制惩罚”和“督导员指导”两项的选择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强制型和引导型管理的侧重更值得关注。青海居民更倾向于选择“强制惩罚”(P<0.05),可能因为青海的环境卫生压力和居民参与意愿相对较高。同时选择“惩罚力度较低”的比例相对较高(图3),当地惩罚力度不足问题可能更突出,建议青海相对侧重加强强制型管理。贵州居民更倾向于选择“督导员指导”(P<0.05),贵州居民参与意愿和政策认识水平相对较低,可能更需要督导员的专门指导,建议贵州相对侧重加强引导型管理。
基于调查结果,提出西部地区垃圾分类推广建议。
1)构建责任主体协同机制。明确垃圾排放主体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可增设一定的惩罚措施。政府等部门要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来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逐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基于生产者责任的废物回收利用体系。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设备不足、便捷性低等问题。增加配套设施数量,确保充足的可投放空间;同时提高设施便利性,如配备破袋工具、洗手池等人性化设施。
3)制定针对性的宣传策略。根据目标群体特征可采取适宜的宣传方式,如对低龄人群,采用连环宣传画、互动游戏等形式;对中高龄人群,采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媒体等平台覆盖广、影响大等优势提高宣传效率,在微博、贴吧等大众喜爱的社交平台宣传。
4)因地制宜地制定垃圾分类推广模式。多样化管理措施的组合运用可能更有助于提高垃圾分类推广的整体效果。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鼓励引导、强制惩罚等具体策略的倾向设计。
基于青海和贵州两地的调查数据(共302份有效问卷),分析西部地区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及影响因素,发现环境卫生满意度为72%。78%的受访者愿意参与分类,86%的受访者支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强制分类(72%)、湿垃圾破袋投放(68%)和定时定点投放(61%)3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分类不方便、设施不完善、宣传力度不足、缺乏社会氛围是阻碍居民垃圾分类的主要因素。建议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垃圾治理机制,提高垃圾桶配置率和覆盖率,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便利性,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在采取多样化的管理措施组合方式下,青海、贵州两地分别侧重加强强制型管理和引导型管理。
撰稿:原文作者
责任编辑:王雅楠
陈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课题组主要从事固体废物管理、场地污染调查与修复等方向研究:系统分析了固体废物收集运输信息动态采集设备和固体废物收集收运智能管理平台等融合物联网的智能管理技术对传统生活垃圾管理模式的改善效果,从能量流-物质流的角度全过程分析了智能管理模式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特点,初步提出了基于物联网的生活垃圾智能收集收运管理策略,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度和智慧化管理水平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