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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启动

分类:行业热点 > 污水处理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3:36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

  2021年7月1日,贵州、云南、四川,三个省份发布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启动施行。赤水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行动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未来各地将因地制宜、有序地开展深入的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因其含沙量高、水呈赤黄得名。赤水河流域的生物资源丰富、自然景色优美并承载着历史文化积淀,抓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助力长江生态大保护长效机制的一大举措,也是建立生态屏障的一道绕不开的工序。
 
  目前的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陆续取得积极成效。如,云南作为赤水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昭通市完成17座小水电站拆除工作,81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等。又如,贵州赤水河流域分段16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水质维持在Ⅱ类以上等。
 
  但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之路还是任重道远的一个过程,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仍不容忽视。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严格质量控制,以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
 
  2021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在视频培训会上宣布正式启动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
 
  会议明确,本次排查工作覆盖赤水河流域长达2.04万平方公里,包含了赤水河干流、51条一级支流和72条中小支流。流域排查工作涉及四川泸州,贵州遵义、毕节,云南昭通等3省4市14个县区。需要依靠多地区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全力仔细确保赤水河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赤水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从根本上做起。
 
  排查工作就是为流域内的生态环境送上一份详细的身体检查报告,切实摸清流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为后续的对症治理工作打下基础。排查采取“河流测水质、沿岸数排口、溯源查污染源”的方式,同步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入河排污口排查以及环境问题执法检查,朝着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前进。
 
  生态环境部表示,此次排查工作将为赤水河流域的全面保护与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多方面共同努力,协调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才能推动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经济发展,进而加快助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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