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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解读抢先看,3月1日起施行

分类:固废观察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1日 17:39    作者:固废观察公众号    文章来源:固废观察公众号


















户外招牌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安全和城市形象。安全规范、赏心美观的户外招牌,展现的是上海的文化内涵,传播的是上海的城市文明。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41号令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希望通过《办法》,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与自治共治相结合,提升户外招牌的设置品质,保障市民头顶上的安全。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发挥规范引领作用

  • 由市绿化市容部门编制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设置规格、数量控制、禁设情形等进行刚性约束。

  • 由区绿化市容部门编制设置导则,对主要道路沿线、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招牌设置活动予以指导和规范。

  • 发挥街镇属地优势,街镇可以自行编制设置导则,为体现本地风貌、特色进行引导。

  • 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编制的科学合理。


2020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泰晤士小镇


实施分类管理模式

《办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许可的基础上作了优化,实施“常规许可+告知承诺”的分类管理模式。

  • 对在历史风貌保护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的以及因招牌结构、体量、位置等因素可能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的情形,如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或者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高度大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超过建(构)筑物3层或者在建(构)筑物10米以上部位设置户外招牌等,将继续采用常规许可方式。

  • 对设置其他形式的户外招牌实行告知承诺。 


2020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合五公路


强化相关主体责任

  • 强化了设置人的主体责任。

  • 同步强化了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


明晰政府监管职责

《办法》明确了市、区绿化市容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以及街镇负责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的具体管理职责,从服务告知、安全保障、自律共治、信用管理等方面强化了政府监管和引导责任。

  • 区绿化市容部门和街镇应当为设置人了解招牌设置要求等提供便利。

  • 绿化市容部门和街镇应当加强招牌安全检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抽检,必要时可以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

  • 遇有恶劣天气时,街镇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督促设置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街镇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推进招牌设置的自律管理工作。

  • 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的发现机制。

  • 通过信用管理,促进设置人和其他相关主体依法承担合法设置、维护保养、检查检测和拆除等责任。


年初以来,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地进行《办法》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办法》施行为契机,今年实现“五个一”目标,抓好两方面工作。



“五个一”





  • “守牢一条安全底线”  维护市民头顶上的安全

  • “出台一套配套制度”  完成8项配套制度

  • “完善一个管理体系”  完善招牌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系

  • “建设一个信息平台”  建设纳入“一网统管”、涵盖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信息平台

  • “打造一批特色道路(街区)”  今年拟评选40条市级特色道路(街区)

2020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田林路

2020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黄陵路



两方面工作





  • 加快制度规范建设,起草完成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设置导则、恶劣天气预案;公布具备户外招牌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等相应能力的单位名录;完善户外招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调整“一网通办”许可办事指南等。

  •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宣传科普,及时解读、宣传《办法》及配套政策标准,提高市民知晓率,扩大《办法》社会覆盖面;组织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按照市区联动、分级负责、行业协同的方式,组织管理部门、设置人、所有权人、专业检测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开展《办法》培训工作。


来源 | 绿色上海
编辑 | 曹忆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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