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固废网从大连市政府采购网获悉,大连市普兰店区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定,共有伟明环保、科维环保联合体、光大国际联合体等6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他们是:
(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牵头: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成员:大连滨城美景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3)牵头:大连城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员:慧昌生态环境(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牵头: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成员:大连彤阳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以上6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无先后顺序。
公告指出,本项目包含两部分,拟建设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和1套日收集能力为385吨的垃圾收运系统等。
1)垃圾处理厂改扩建部分
该部分设计日处理规模为600吨,项目公司在整个运营期内,除暂停服务以外,每日24小时,每年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连续接受并处理垃圾,计划暂停维修时间不超过760小时。需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垃圾处理质量标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包括:烟气、炉渣、飞灰、噪音、恶臭、渗滤液、污泥等,排放指标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2)乡村收运部分
该部分设计日收集及转运规模为385吨,服务1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共计61万人口,采用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箱)收运模式用垃圾运输车装运至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定期用槽车运送到指定接收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
项目建设地点
垃圾处理厂改扩建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马家沟原普兰店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厂址内。
乡村收运部分:乡村道路沿线。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53953.63万元,(包含普兰店区垃圾处理厂改扩建部分43803.78万元、乡村收运部分7359.25万元、建设期利息2138.3万元、流动资金652.30万元),原有垃圾处理厂经营权转让费以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计列,该项计入到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48亿元,在PPP模式下,作无形资产处理,原有环卫车辆193辆以设备购置费计列,约3002.39万元,在PPP模式下,做无形资产处理。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的审计值为准。
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53953.63万元,资本金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可以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筹集。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