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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考验政府行政能力

分类:行业热点 > 固废处理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7日 16:14    作者:熊孟清     文章来源: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熊孟清


  2016年度垃圾治理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召开。会议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城市,“十三五”期末所有县城、建制镇,都要建成满足需要的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直备受重视。“十二五”期间,一些地方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全面完成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广东省69个“一县一场”建设任务也完成了63个。即使因邻避效应阻力影响,但焚烧厂也新增了100多座,处理能力达22.3万吨/日。北京、上海、武汉3市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分别达68%、74.5%和75%。

  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城市处于“垃圾围城”困境,一些县城仍没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笔者认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其自身客观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邻避效应、专业化水平不高和土地、资金供应困难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期长,填埋场、焚烧厂建设短则两三年,长则四五年,如果遇到设施周边居民强烈反对或建设企业不力,建设工期甚至更长。

  由此可见,在短时间内完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将考验市、县、镇政府的行政能力。只有展示出强大的政府行政能力,才能克服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困难。那么,地方政府怎样才能够有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笔者认为,只有引进多家企业同台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多部门协同推进,才能既加快建设速度又提升建设质量。

  多家企业参与可以有效增强行业竞争,坚持规划引领可以有效避免折腾,加强协调可以有效减少内耗,这些是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正能量。尤其是多家企业参与,可保证多个项目同时推进。更重要的是引入和增强竞争,建立起设施建设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加快建设速度和提升建设质量。当然,不可否认,一家企业单打独斗也能胜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但如果长期把所有项目都委托给一家企业经营,多半会让行业失去竞争。

  目前,垃圾处理仍是政府主导,政府的行政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企业参与并非完全由市场选择,而是政府决策的结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调整本身就由政府组织决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启动、征地、环评、审批和群众工作等环节都需要政府纵向横向协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综合反映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包括行政意愿、意志、亲和力、掌控力和执行力等。

  无论客观原因导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多难,成功经验说明,强大的政府行政能力可以克服困难,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和催化作用。当然,有效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需要资金、土地、企业和群众支持。政府行政时就是要结合当地资金、土地、企业等客观条件,确定建什么、建多大、怎么建、谁来建等,科学行政。有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需要强大的政府行政能力。

  一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成效不彰的地方,必须有效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不要动辄归咎到群众不支持、土地供应紧张等客观方面。要借鉴成功地区在企业参与、规划实施和政府协调等方面的经验,结合实际高效行政,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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