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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5.36亿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招标

分类:产业市场 > 招标投标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0日 16:45    作者:刘影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5月20日,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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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古楼山大坷尾洋。

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53554.24万元。投资总额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建设规模:扩建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500t/d,本期建设规模为 750t/d,垃圾坑一次建成,预留下阶段 750t/d 场地;配套卫生填埋场一座;预留掺烧处理 120t/d(含水率 80%)污泥的能力。

建设内容: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的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日,本阶段建设规模为750吨/日,实际配备 1×750 吨/日焚烧炉,垃圾坑一次完成,预留1×750吨/日场地。正常年处理垃圾量为27.375万吨,配套新建卫生填埋场一座,焚烧厂占地约 57 亩(占用原厂区 28.97 亩,红线外需另扩增 28.03 亩);配套卫生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 191.88 亩(已规划 74.85 亩,待调规 117.03 亩),可新建一座库容为25万立方米的应急填埋场,待土地调规完成后,下阶段完成填埋场总体建设工程,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100万立方米。本项目前期费用及分期建设投资额度及最终完成的总投资最终以汕头市潮南区财政投审审定额度为准,并作为垃圾处理服务费测算和确定的依据。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按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以后简称“六部委25号令”】规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采用扩建-运营-无偿移交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特许经营者,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享有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构筑物、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等项目资产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不含土地所有权,下同);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后,项目资产及运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所有。

政府方在项目公司股权中不参股。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根据使用量付费,即按照生活垃圾处理量,结合处理服务单价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以中标人的实际中标价格并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调整后的价格为准。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二十六(26)年,含扩建工程建设期 15 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特许经营者自有及融资资金。

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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