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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吨/天,河南伊川县垃圾焚烧项目招标

分类:产业市场 > 招标投标    发布时间:2019年5月7日 9:26    作者:刘影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5月6日,河南省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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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伊川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4)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5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1000t/d,采用2×5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5)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57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8039万元,安装工程费8095万元,其他费用11100万元,考虑建设期利息1975万元,本工程总投资为57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1)招标范围: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2)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3)项目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4)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0元/吨。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绩要求

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规模在2×500t/d以上(含10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含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备注:关联企业指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企业的母公司、企业的兄弟公司(和企业受同一公司控股)和企业兄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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