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多环芳烃的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等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polycyclic aromatic hydocarbons—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 HJ 892-2017 2018-02-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多环芳烃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警告:多环芳烃属于致癌物,标准溶液配制及样品前处理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多环芳烃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等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固体废物(灰渣)取样量为10.0g,定容体积为1.0ml时,用紫外检测器测定16种多环芳烃的方法检出限为3μg/㎏~5μg/㎏,测定下限为12μg/㎏~20μg/㎏;用荧光检测器测定15种多环芳烃(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检出限为0.3μg/㎏~0.5μg/㎏,测定下限为1.2μg/㎏~2.0μg/㎏。
固体废物(污泥)取样量为2.00g,定容体积为1.0ml时,用紫外检测器测定16种多环芳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02mg/㎏,测定下限为0.08mg/㎏;用荧光检测器测定15种多环芳烃(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检出限为0.002mg/kg~0.004mg/kg,测定下限为0.008mg/kg~0.016mg/kg。
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量为100ml,定容体积为1.0ml时,用紫外检测器测定16种多环芳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μg/L~2μg/L,测定下限为0.4μg/L~8μg/L;用荧光检测器测定15种多环芳烃(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检出限为0.01μg/L~0.1μg/L,测定下限为0.04μg/L~0.4μg/L。
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详见附录A。
原标题: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相关资料下载: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892-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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